表决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记名、无记名)3种,我们根据现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公布),分情况逐一说明其表决方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根据2014版《细则》,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注意,未限定表决方式。
二、确定发展对象
根据2014版《细则》,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注意,未限定表决方式。
三、确定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不同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其取得党籍、交纳党费、具备了一般党员的权利(除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这是“质的跳跃”,所以,2014版《细则》明确“两步定”: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注意:未限定表决方式。
(二)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注意:限定了表决方式。
四、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正式党员不同于预备党员,其具备了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获得了党龄,这又是一个“质的飞跃”。所以,2014版《细则》明确: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一)支委会审查后,召开会议形成意见。注意:未限定表决方式。
(二)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注意:限定了表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