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意见》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体〔2016〕3号)要求,学院决定举办第三届“传媒情、艺术梦”校园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文化艺术节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育人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艺术节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文化艺术节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文化艺术节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三、活动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让更多的学生成为文化艺术节的受益者,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文化艺术节活动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和时尚娱乐文化,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文化艺术节要与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相结合,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各系部党政领导和
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负责确定活动的主题、进行活动总体协调、评议选送参加省级赛事的节目和作品。
组委会下设文化艺术节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负责具体活动的开展、联络、参赛节目和作品的报送、经费管理和总体表彰。
五、活动内容及承办单位
(一)开幕式暨礼敬中华传统文化体验日活动。
承办单位:院团委。联系人:陈明。电话:13856945811
(二)校园歌手大赛。为选拔参加安徽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甲组(非专业组)演员,本次大赛针对非音乐、戏曲专业同学举行,5月10日晚5: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2号教学楼与3号教学楼之间连廊阶梯教室)进行海选,唱法不限(鼓励美声、民族唱法选手和戏曲选手参赛),曲目自选,伴奏自备,现场报名。5月15日晚6: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决赛,选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和奖品。
承办单位:院团委。联系人:王江涛。联系电话:15556905303。
(三)器乐大赛。为选拔参加安徽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甲组(非专业组)演员,本次大赛针对非音乐专业同学举行,5月10日晚6: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海选,乐器种类不限,曲目自选,伴奏自备,时长不超过五分钟,独奏合奏皆可,现场报名。5月15日晚7: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决赛,选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和奖品。
承办单位:院团委。联系人:王靖明。联系电话:18100503177。
(四)舞蹈大赛。为选拔参加安徽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甲组(非专业组)演员,本次大赛针对非舞蹈专业同学举行,5月10日晚7: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海选,独舞,舞种不限(鼓励民族舞、古典舞选手参赛),伴奏自备,现场报名。5月15日晚7: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决赛,选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和奖品。
承办单位:院团委。联系人:王蓉。联系电话:15156219080。
(五)朗诵大赛。5月5日下午2: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海选,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独颂群颂皆可,群颂不超过10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比赛分甲组(非主持与播音专业学生参加)和乙组(主持与播音专业学生参加)分别比赛。5月10日下午2: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决赛,各组选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和奖品。
承办单位:新闻播音系。联系人:陈伟伟。联系电话:15056251166。
(六)校园戏剧大赛。5月23日晚6: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比赛,体裁多样,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 2分钟,作品需原创,分甲组(非表演专业学生参加)和乙组(表演专业学生参加)分别比赛,各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学院将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安徽省大学生原创话剧大赛。
承办单位:戏剧影视系。联系人:常昕。联系电话:13966666168。
(七)美术作品大赛。美术作品大赛分绘画、书法和篆刻、设计三个项目。(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 69cm x 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 × 78cm〕。(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 × 138cm)。(3)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 54cm x78cm ) ,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 50cm(宽)× 50cm〔高〕。作品分甲组(非美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和乙组(美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分别比赛。参赛作品需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于5月19日前报送。学院将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承办单位:美术设计系。联系人:赵晨。联系电话:13966779996。
(八)摄影大赛。摄影作品要求: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顺序号〕尺寸均为14 英寸〔30·48cm × 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参赛作品需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于5月19日前报送,作品分甲组(非摄影摄像专业学生参加)和乙组(摄影摄像专业学生参加)分别比赛。学院将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承办单位:新闻播音系。联系人:周正。联系电话:18297929850。邮箱:864747729@qq.com。
(九)微电影大赛。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参赛作品需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于5月19日前报送。学院将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承办单位:新闻播音系。联系人:钱振。联系电话:13709252607。
(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内容详见附件1,学院将推荐优秀成果参加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承办单位:美术设计系。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13866981006。
(十一)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征集。内容详见附件2,学院将推荐优秀论文参加安徽省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承办部门:科研处。联系人:程汪。联系电话:13955148183。
(十二)优秀节目展演暨闭幕式。在文化艺术节各类比赛的基础之上,结合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要求,院团委整合全院优质艺术资源打造一批甲组(非专业组)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节目,音乐舞蹈系、戏剧影视系、新闻播音系精心创编乙组(专业组)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节目,各团学组织也可按文化艺术节主题积极创编节目接受选拔,所有节目于5月24日下午2: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展演,学院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每个节目最多报三名指导教师。
承办部门:院团委。联系人:龙源。联系电话:13866665151。
六、工作要求
各系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意义,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所承办的活动要精心筹划,确保活动质量。各系部要积极动员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艺术创作和表演,各团学组织要大力宣传,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兼顾,资源整合,要以文化艺术节为契机,切实提升校园文化水平,力争创作一大批优秀艺术作品,在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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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