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149

音乐舞蹈系、戏剧影视系、新闻播音系: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张晶

副组长:周爱宝 韩大国

成员:孙来法 吴孔铎 董兆和 阚峻岭 王莉

办公室主任:韩大国(兼)

成员:阚峻岭 王莉 李传新 陈明海 倪虹

各系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具体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指导教师要求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专业应选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工作,要结合本系实际合理安排每位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数,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数不超过8人,部分专业确实需要超过规定人数范围的,需报教务处审批。

三、工作日程及任务

2016届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与2015年11月25日启动,至2016年5月30日结束。

(一)第一阶段(前期工作)20151125-1220

1、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拟定具体工作计划;完成本系2016届本科毕业生此项工作的思想动员、指导教师选定、培训、教师和学生分组、选题的确认和审批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中期工作)20151221-2016430

2、2015年12月21日-2016年4月23日,各系组织师生认真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做好指导记录的填写工作;

3、2016年4月24日--4月30日,各系开展中期工作的自查,并接受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对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

(三)第三阶段(后期工作)201651-530

4、2016年5月1日-5月10日,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格式审查等工作;

5、2016年5月11日-5月18日,各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答辩老师,将答辩审批表提前交至教务处备案;

6、2016年5月19日-5月23日,各系完成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7、2016年5月25日前,各系完成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作品推荐工作,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同时提供能反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工作典型状态的电子照片2张/专业。

8、2016年5月30日前,各系完成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材料归档工作。教务处、督导组组织检查、总结。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

四、其它

1、此次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要按照《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艺术与传媒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院教秘【】号)执行,鉴于此规程系第一次试行,允许相关系、相关专业在不违反该规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采用艺术作品(舞蹈作品、音乐作品、戏剧、戏曲作品等)创作、汇报演出等符合本系、本专业特点的毕业作业形式,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规程和方案代替毕业设计、论文,并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将继续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多元化试点,请相关系结合实际工作与试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试点情况。

2、学生在我院学习期间,在三类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经批准创业实践的完成创业实践报告并达到优秀成绩的,可以申请免修毕业论文的写作环节,但需以此成果进行答辩。

3、各系务必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严把论文指导和审查质量关。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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